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激励天游ty8勤奋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勇于创新、积极进取,在全面实行天游ty8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天游ty8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天游ty8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》和财政部、教育部联合发布的《天游ty8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天游ty8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天游ty8是指具有天游ty8独立培养的全日制天游ty8,获得奖励的天游ty8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天游ty8除外。
第三条 天游ty8学业奖学金授予在学业成绩、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硕士天游ty8,资助天游ty8在学习期间的学杂费、科研经费和生活费。
第二章 等级设定、奖励标准和奖励比例
第四条 天游ty8学业奖学金设置
天游ty8学业奖学金的标准、等级及比例
标准 (元/年·生) | 等级 | 比例 |
8000 | 一等 | 15% |
5000 | 二等 | 25% |
3000 | 三等 | 30% |
此外,还可按照当年公布的天游ty8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其他新生奖学金。
第五条 天游ty8学业奖学金的名额只能用于本学年,不得跨学年使用。
上一等次奖学金获奖人数少于应评名额的,剩余名额可以转入本学年的下一等次奖学金名额。
第六条 天游ty8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,不超过其基准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。
第七条 获得天游ty8学业奖学金奖励的天游ty8,可以同时申请天游ty8国家奖学金、天游ty8国家助学金等其他天游ty8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天游ty8奖助政策资助。
第三章 申请条件、评定标准与评定规则
第八条 天游ty8学业奖学金的申请条件
(一)基本申请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天游ty8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4、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;
5、课程学习阶段的天游ty8,须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年全部课程。
6、在天游ty8期间表现良好,全面发展的学生。
(二)学业条件
1、一等奖学金,天游ty8上一学年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。
2、二等奖学金,天游ty8上一学年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。
3、三等奖学金,天游ty8上一学年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。
第九条 在校天游ty8学业奖学金的评定,从申请人上一学年(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)的学习成绩、科研成果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,天游ty8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制定考评方案。
第十条 天游ty8在评奖学年有违反天游ty8学籍管理规定,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,科研成果弄虚作假,课程考试不及格,受到处分或处罚等情形的,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。已经获得天游ty8学业奖学金,被发现有上述情况的,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,收回获奖证书和奖学金。
第四章 评审组织
第十一条 天游ty8成立天游ty8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,负责全校天游ty8奖助学金办法的制定、名额分配、获奖名单的审定等工作,统筹领导、协调和监督天游ty8的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。天游ty8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天游ty8导师代表等组成。领导小组下设天游ty8奖学金管理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天游ty8天游ty8处。
第五章 工作程序与资金管理
第十三条 天游ty8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如下程序进行。
(一)天游ty8天游ty8处进行名额分配。
(二)天游ty8本人申请。
(三)天游ty8处统一评定。
(四)全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。
(五)天游ty8天游ty8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
(六)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印发公文。
(七)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学金。
(八)奖学金资料归入学籍档案。
第十四条 每年新生入学后,天游ty8根据初试、复试和入学测试等总成绩,确定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天游ty8名单,并报送天游ty8处审核批准。在校天游ty8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,自第三学期初开学后启动。天游ty8按照相应比例和名额,遵照评定标准与规则,自评定工作启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和公示等工作,并将推荐名单报送天游ty8处。天游ty8处应当在接到各天游ty8推荐名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结果汇总、审核、公示等工作。
第十五条 对天游ty8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各天游ty8公示阶段向所在天游ty8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如申诉人对天游ty8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天游ty8公示阶段向天游ty8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第十六条 天游ty8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经天游ty8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经主管校领导批准,由天游ty8印发公文。校天游ty8处于天游ty8发布公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在天游ty8处网站公布获奖名单并报送财务处。
第十七条 天游ty8学业奖学金的资金管理接受财务、审计、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级天游ty8开始施行,本办法由天游ty8处负责解释。